武汉晴川学字〔2018〕14号
关于开展 2017-2018学年人福奖学金
评审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相关单位:
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,表彰奖励一批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,经人福医药公司与我校协定,决定每年出资25万设立武汉晴川学院人福奖学金。现将我校2017-2018学年人福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。
一、时间安排
各学院初评:2018年11月22日之前;
学校评审:2018年11月27日。
二、评审对象和奖励标准
人福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大二及以上年级的优秀学生,分为甲、乙、丙三个等级,各等级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、3000元和2000元,各等级奖励人数分别为10名、14名和79名。
三、评选条件
详见《武汉晴川学院人福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》。
四、具体要求
(一)严肃工作原则
人福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按照《武汉晴川学院人福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(二)严格工作程序
1.11月12日—11月16日
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递交《2017-2018学年人福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1)及各项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2.11月26日之前
各学院根据评审通知规定的条件展开评选,评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日。并于11月26日16: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:
(1)纸质版材料包括:附件1《武汉晴川学院2017-2018学年人福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材料;附件2《武汉晴川学院人福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登记表》材料纸质盖章版。
(2)电子版材料包括:附件2《武汉晴川学院人福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登记表》材料电子版;各学院人福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电子版。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“学院+辅导员姓名+材料名称简写”。
3.11月27日
学工处对各学院认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,报武汉晴川学院人福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,确定人福奖学金获得者名单,并于11月26日进行学校公示。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,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,推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参评人福医药奖学金。不得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参加校级评审,杜绝出现评选资格弄虚作假,评审把关不严的现象。
(二)学生申请和学院初审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,申请审批表要保持整洁,签名处必须手签。
(三)各学院要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和邮箱,在橱窗或学院网站对初评结果名单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。在公示期内,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,可投诉举报;各学院对学生的投诉、举报应进行认真核实,深入了解实际情况。公示后要保存公示有关资料,采取张贴公示的,要拍摄公示情况的相片留存;在网站公示的,要截取网站图片留存。
联系人:杨老师,联系电话:027-87934615,027-87934606。学工处指定邮箱whqcuxg@163.com。
附件:1.武汉晴川学院2017-2018学年人福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2.武汉晴川学院人福奖学金发放银行卡号登记表
武汉晴川学院
2018年11月23日
武汉晴川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印发